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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舒兰法院开展涉物业合同纠纷调研活动
作者:舒兰法院 郭千一  发布时间:2021-05-14 10:48: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法治环境,结合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舒兰法院民二庭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和物业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广大业主维权意识逐渐提高的社会现状,开展了关于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专题调研活动。旨在通过这次调研活动能够更全面了解此类纠纷的核心问题,制定更符合实际的解决问题方法。

通过查询、走访等方式,了解到舒兰市目前市区人口数约为6万人,小区数量为186个,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为34家,有物业服务的小区数量为149个,存在小部分弃管小区。通过梳理近三年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发现,原告方为物业公司的较多,且标的额通常较小。通过以上排查和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市在物业纠纷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一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完全履行管理义务,服务不能令其满意是导致拖欠物业费的主要原因;其次,也存在部分空楼人在外地的情况,一些业主在外地打工或者因其他事务不在本地居住,导致房屋空置,这部分业主认为其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导致其不想缴纳物业费。在以往的审判过程中,法官针对此类案件的情况,充分采取了调解的方式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相应的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方沟通,和谐的化解了纠纷。

通过此次调研,民二庭也为今后解决此类纠纷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首先,要充分发挥法院的助推功能,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当中,对案件当中的矛盾点进行总结,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促使物业服务更加完善,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其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宣讲功能,通过座谈会、普法宣传等方式提高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和相关法律的认知水平,更新业主的物业相关法律知识,从思想意识上为化解物业纠纷扫清障碍。最后,对于诉讼过程中的此类案件,我们会继续发挥调和功能,通过调解等方式给予业主和物业公司一个面对面的沟通平台,准确定位争议焦点,快速解决问题。

物业纠纷,是关乎群众实际生活的民生问题,依法保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之一。下一步,舒兰法院会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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