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永吉法院的执行法官们走进田间地头,啃下十年土地纠纷“硬骨头”当事人四分地被抢耕十年后失而复得。
199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家住西阳镇某村的李某家三口人分得承包的土地0.52公顷,并签订了30年不变耕地承包合同。1997年,本村召开社员会研究收回社里部分农转非人口的承包地,当时未经认真调查就强行收回了李某家的承包地,按机动地分给包括王某在内的其他农户耕种。事后李某多次上访。尽管镇政府和仲裁委员会都支持了李某的请求,但王某仍拒绝归还李某土地。2015年,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入户调查。乍一见法官来,王某态度十分强硬:“我不还,这是公家给的,让李某去和公家要去,和我没关系!”执行人员积极释法,但是王某仍不予理会,见其情绪激动,执行人员便先行返回,给王某一定时间“冷”处理。后期再去时,村里出现10多名村民围堵拦截、阻挠执法,执行人员明确向村民说明:“你们帮助王某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农民们根本不予理会。执行人员们考虑到现场群众抵触情绪过于激烈,决定暂缓执行,并通过基层组织作思想工作。事后尽管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却因村民的态度蛮横、行为激进无功而返。
今年春耕时节,在通知王某履行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后,王某仍不履行。执行局局长张洪光亲自带领全局干警前往执行。到村后,村民们看见法院的警车,就马上集结了十余名代表为王某“煽风点火”,鼓动其不要返还土地。副局长刘舰波先安抚了群众的情绪,积极向他们普法,并严肃的告诉王某,“你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今天必须归还土地”。“我不还,我是五保户,还是低保户,反正我就自己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王某情绪激动地说,刘舰波严厉的批评了他的错误想法,并郑告他:“如果你不归还土地,那么我们将会给有关部门下发司法建议,有土地,有收成,看你还符不符合五保户、低保户条件……”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教育引导,王某同意归还土地,但略有迟疑:“今年土地已经耕种施肥,我要就这么把地还了,我不赔了嘛……永吉法院执行人员又与李某沟通协调,最终李某表示不再追究王某十年未归还土地的责任,并另外给付其150元的前期备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