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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购买伪劣化肥受损 160余名农民获赔85万余元
作者:磐石法院 邹建美  发布时间:2021-05-13 09:23:41 打印 字号: | |

5月11日,磐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聚集了一百余名农民,他们按村排好顺序,一个个到法官面前签字、按手印、领取赔偿款,从早上8点半,到晚上9点半,共历时13个小时。现场农民数着手中的钱,脸上浮起笑容,一扫曾经买到伪劣化肥时的阴霾。这是磐石法院为购买伪劣化肥受损群众发放赔偿款现场,而这一切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9年,牟某在张某处订购养分含量40%的化肥,为利于销售,与张某约定包装选用某注册商标,同时将包装标注养分含量提高至51%。二人约定后,张某便分别联系赵甲、赵乙,由赵甲、赵乙二人实际经营的公司生产、灌装化肥。二人在明知张某生产化肥的养分含量、肥料种类等均与包装袋标注不一致的情况下,仍为张某生产、灌装化肥390余吨。2019年2月至4月,牟某陆续将该近400吨化肥,销售至吉林省磐石市、桦甸市、梅河口市等地,造成160余户农户玉米减产400余万公斤、水稻减产1500余公斤,经济损失共计560万余元。

2021年3月,磐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家属及该案化肥公司表示愿意给付涉案农户赔偿款,该案将择期宣判。5月11日当天,160余名农民获赔85万余元。

做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回应民生期盼。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磐石法院立足“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亲情司法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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