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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刑一庭立足审判工作 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
作者:刑一庭 付琳贺  发布时间:2021-05-11 15:17:1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是被害人的妻子,求你帮帮我们被害人的家属,我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后,我一个人抚养上中学的孩子,我没有固定工作,平时打零工,挣得非常少。”

“法官,虽然我们对原审判决没啥意见,但是毕竟家庭条件太困难了,希望法院能在二审期间帮我们与上诉人达成和解。”

“法官,我们和上诉人已经达成和解,但是上诉人还没有给我们钱。”

“法官,我们不想和上诉人和解了。”

“法官,请你看在我们家的经济条件、特别需要多一些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再帮我们与上诉人达成和解吧。”

“法官,太感谢你了,我和上诉人达成和解了,也收到了补偿款,我一定要给您送锦旗,表达我衷心的谢意。”

上述是一起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给办案法官多次打电话的一小部分内容。吉林中院王林法官承办案件后,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认真审查案件,细心了解上诉人的经济情况等,三次组织被害人家属与上诉人进行和解工作,将法律规定讲明、道理人情说透,最终,双方能够互相理解、消除仇恨、达成和解。鉴于上诉人的悔罪态度非常真诚,为发挥更好的庭审教育作用,本案庭审通过微博在互联网上直播。上诉人当庭表示:“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巨大伤害,我悔罪,不管法院如何判决,都相信法律,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回报社会。虽然现在已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和解,但是以后仍会尽力帮助被害人的家属。”,被害人的家属对案件处理非常满意,要送锦旗表达谢意。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思想,在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否实现、对案件是否满意等方面下功夫。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更进一步增强为民司法的认识、提高为民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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