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蛟河法院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近日,蛟河法院执行干警为受伤工人追回伤残补助金19万元,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据了解,秦某为蛟河市某公司工人,2018年12月,秦某在工作时不慎从机器上跌落摔伤,身体多处部位粉碎性骨折,由于秦某与该公司对赔偿金额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秦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秦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万元,判决生效后,秦某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调查,得知秦某患有食道癌,急需这笔钱救命,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多次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向其说明了秦某现在面临的困难,该公司的负责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尽快将执行款交至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的执行款后,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秦某,拿到执行案款的秦某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同志,你们的执行很有效率,我终于能拿钱去治病了!”。
蛟河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实效,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为群众解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