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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高新法院诉前调解回访“路”
作者:高新法院 郭林叶  发布时间:2021-04-28 09:43:0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巩固法院诉前调解成果,切实提高调解协议履约率。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实行调解案件回访工作,力求收到调解一件、巩固一件的新调解模式,今年以来,高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组不断进行调解回访摸底,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

对于撤诉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类案件

在调解化解工作基础之上,根据《高新法院诉前调解月报表台账》,逐一对案件是否履行进行回访。主动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与涉案原告通过电话对案件进行询问履行给付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反弹苗头性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解工作,防止案件反复起诉;对于已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做好回访记录台账,及时巩固工作成果。

对不能及时履行,并已送达民事调解书案件

及时通知原告来本院取《生效证明》,及时和执行庭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以维护合法权益。对能履行但未及时履行的案件,做好分类梳理工作,记明实际情况,真正做到摸清底数、弄清情况。

诉前调解真正落实到位,灵活多样回访模式

采用电话访、音视频回访、入户访,回访的时间依据当事人的情况灵活掌握,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回访方式、时间及时做出调整。对调解案件回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调解案件回访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增强了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法官的调解工作更细心、更深入、更周到,为促进法治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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