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李某和孙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二人感情尚可,但最近一段时间二人经常因为家里的琐事争吵,孙某觉得委屈,一气之下把李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民一庭法官收到案件后,随即向李某了解相关情况。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安抚下,李某表示二人感情很好,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一些小事争吵了几次,自己并没有打算离婚,希望法院能够从中调和,帮助二人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与二人沟通后,将二人约至舒兰法院调解室,以拉家常的方式慢慢消除双方之间的隔阂,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达成共识。最终原告自愿撤回离婚起诉。至此,一场离婚纠纷在民一庭法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李某和孙某止不住地感谢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尽心尽责。
舒兰法院民一庭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有力的促进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