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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加强审判管理精细化 扎实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1-04-27 14:17:43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吉林中院审管办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审判执行工作中顽瘴痼疾问题整治措施,对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存在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工作中,制定了包含33项整治措施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以下措施推进整治措施逐项开展落实。

一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全面启动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2018年以来改变定性、宣告无罪、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长期未结、发改、执行终本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根据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要求,审管办研究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方案》。由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专职评查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按照“一案三查”,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全面评查案件办理是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案件处理是否公正以及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等具体评查事项。并逐案建立了工作台账,汇总问题线索,形成评查情况报告,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的建立。截至4月下旬,已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16件。

二是加强审限监督管理。对法院存在的“民事案件久拖不决,刑事案件久押不决,执行案件久执不结”情形进行全面清查,严格落实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制定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对延长、扣除、中止审限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对立案超过1年以上未结案件按月进行调度和督办,对立案超过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倒排工期,限期结案。及时公开审理期限、评估、鉴定、送达、结案等重要节点信息,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吉林地区法院无超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情形。

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制定了院庭长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等审判管理制度措施,全面压实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审判流程监管有效落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通过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对“四类案件”审理全流程实行静默式监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纳入系统的670件案件全部得到有效监管,实际监管率达到了75.15%。通过类案检索系统、辅助裁判系统,在内网网站上传最高法院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全面规范自由裁量,统一案件裁判法律适用。

四是规范审判流程。为有效解决庭审活动中存在的无正当理由更改开庭时间,庭审迟到早退、使用手机、着装不规范等庭审不规范。以及合议走过场,成员不认真阅卷、不认真评议,后补合议记录等问题。审管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业务部门规范庭审活动和案件合议工作,应在开庭前3日及时发布开庭公告并在司法公开网公开。运用《庭审智能巡查系统》对庭审活动进行智能监管,有效排查庭审不规范行为,庭审巡查情况按月形成报告上传法院内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智能合议室部署录音录像功能,确保案件电子卷宗及时上传系统,对合议笔录上传合议系统和装入卷宗情况进行检查复核,确保合议流程规范开展。

下一步,审管办将按照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逐项推进实际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探索研究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问题整治常态化和长效化。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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