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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永吉法院:办理出国业务竟成诈骗幌子 不法分子领罪获刑
作者:永吉法院 汤振华 张月  发布时间:2021-04-22 09:37:39 打印 字号: | |

“干啥能多挣点钱?”出国劳务在很多打工人眼里成为一条淘金路;“怎么能让学历看起来够打眼儿?”出国留学成了很多学生党的镀金路。原想出国打工致富,留学铺路,结果在支付巨额费用后,却发现竟遇到了骗子。近日,永吉法院积极参与“盗抢骗”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

孙某是江苏省南京某商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人,自2018年至2019年间,孙某在明知自己注册的公司没有办理赴澳大利亚出国劳务和出国留学资质的情况下,对家住一拉溪镇的许某等人谎称具有资质,并承诺半年内签证。同时通过许某为齐某、袁某等9人办理赴澳大利亚劳务、留学等业务。期间,许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陆续向孙某转款合计人民币65万余元。其中包含孙某从许某处借款2万元,和为部分人员正常办理出国劳务和留学手续费用11万余元,后因孙某无实际能力为其办理出国劳务、出国留学等业务,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途径返还许某人民币35万余元,至案发尚未返还许某17万余元,被用于偿还孙某的信用卡、支付房款、公司支出、个人消费等。

经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办理出国劳务、留学资质的情况下,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依法收缴被告人孙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返还给许某。

法官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很多务工者和学生急于出国务工、留学的心理,以国外高额收入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希望有出国劳务意向人员,擦亮眼睛选择有经营资质的劳务公司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办理出国劳务,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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