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没忘了我们”,在申请执行人家里,王某的哥哥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几年前,王某和李某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王某因智力障碍一直由其哥哥代为照顾,事发后,肇事的李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王某相关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王某的哥哥将李某诉至桦甸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官调查发现被告人李某确无经济能力赔偿王某。
2021年,办案法官查到被告人李某曾给某乡镇修路,工程款尚未支付。于是办案法官积极与该地政府协调,经过多方做工作,使李某拿到应得的工程款,李某也同意用工程款赔偿王某的医疗费用。
法官在查到执行款已存入法院账户之后,立即驱车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将这这笔赔偿金送到了王某哥哥的手中。
一直以来,桦甸法院始终把涉民生类案件列入执行案件的重点,及时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特困当事人、农民工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建立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的机制,为特殊当事人申请法律救助,不仅彰显了执行力度,更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执行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