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由不得半点含糊。”从成为刑事法官的第一天起,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的郑卓就深知,让每一名被告人都得到公正的审判,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人权的敬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郑卓努力追求的目标,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是她不懈的追求。十年来,她一直用行动践行着承诺。
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罚犯罪,更要做化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郑卓
刚入职刑事审判庭不久,她就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等八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一案。该案是市某集团公司下属集体企业买断职工企图通过闹访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该集团下属集体企业买断职工有数万人之多,社会影响相当大,关系复杂,如果处理不妥当,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为此,她没有就案审案,简单下判,而是因案制宜,针对不同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化解被告人的怨恨心理,就案讲法,本着惩治、教育和挽救的原则,让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息诉服判,引导大家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宣判后又对八名被告人逐个释法明理,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安抚工作,解决下岗职工的合理诉求。通过不懈努力,一起刑事案件的判决,不仅起到了教育及震慑作用,还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特殊群体的社会矛盾,让大家的诉求通过合法形式得以实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社会的关怀。
保障每一个被告人的权利,是我的责任,更是我对法律的庄严承诺——郑卓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全国上下开展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被迫陷入停滞状态。看所守均不能会见、提解被告人,外地律师无法正常介入等等因素,使刑事审判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她深知被羁押的被告人的权利不应因疫情而受到损害,如果不及时审理,甚至可能发生超期羁押。为此她在疫情期间就提前完成阅卷和庭前准备工作,在防疫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为不延误案件审限,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持续加班,与检察机关、看守所、辩护人逐一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向被告人送达、律师远程会见、阅卷、召开庭前会议、远程开庭审判等程序,及时作出判决,确保疫情期间无一起超期审理、超期羁押情况发生。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她不顾自己被感染的风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被告人的每一项合法权利,践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
心底无私,不畏邪恶,敢于担当起国徽的庄严
十年的刑事审判工作铸就了她正直、果敢的性格。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她作为龙潭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不畏艰难,勇担重任,主动作为,承办了房某某等二十人涉嫌七个罪名的涉恶案件,该案涉嫌罪名之多、案件之复杂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对于她本人乃至于龙潭法院的审判能力都是一个挑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顶着各种网络恐吓、舆论压力、恶意控告,乃至人身威胁的种种压力下,丝毫没有退缩,面对每天不同形式的网络攻击,同事都替她气不过,她却笑着说:“我头顶上顶着的是国徽,能镇住邪气”。 最终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彰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她用瘦弱的身躯,挺起头顶国徽的庄严。
“民间纠纷本无大怨,用一件事去感化人,比惩罚更有教育意义”--郑卓
在她审理的被告人杨某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告人家住农村,其与聋哑智障的母亲相依为命,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被告人无民事赔偿能力,亦没有其他亲属代其赔偿。在其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后,其母亲的日常生活无人照料,尤其是在这严寒的冬季,其母的生活更是令人担忧,如果其母亲自己生活发生严重后果,可能将增加仇视社会的负面情绪。了解此状况后,她多次安抚被害人一方不满情绪,将被告人家庭情况向受害人一方介绍,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同时又多次去被告人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村委会帮助先行垫付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经审委会讨论后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让其在春节前返回家中照顾母亲,此案得到圆满解决。被告人握着她的手,激动的对她说:“郑法官,你救了我,更救了我妈的命,我代表我妈感谢你。我向你保证,这辈子再也不会做犯法的事了,否则我对不起你”。
郑卓常说:“通过一件事能挽救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我付出再多辛苦,都值了”
2013年的冬天雪格外的大,让她记忆犹新。临近农历小年的一天,犯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李某宣判时羁押期已满,但释放后李某没有家属来接,得知李某没有父母,只有年迈的奶奶在四平市,也没有能力照管他。于是她将李某从看守所领回办公室,见李某穿着薄棉衣,脚上穿着拖鞋,她自掏腰包为李某买了棉衣、棉鞋,并联系到了李某的奶奶,在确认无误后,又给李某拿了500元路费,将李某送上了开往四平的火车。临走前,沉默寡言的李某哭了,他说:“郑法官,第一次有人对我这么好,谢谢你”。郑法官说:“那你以后别再做错事,照顾好奶奶。”李某狠狠地点点头。直到今天,李某一直在用自己的行动履行着与郑法官的约定。
她说,法庭外我是一个母亲,每一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我们仍不忍看见有些孩子,因为种种原因误入歧途,我能做到的就是用一点一滴的行为,去感化帮助每一个人。
这样的典型案件,只是郑卓办理上千案件的一个缩影,她办理的案件,有扫黑除恶的大案,也有盗窃的小案,既有涉及千百人的重大群体案件,也有一个孩子的单独个体……她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牵动着被告人的人生和家庭的命运,所以无论案件大小,都倾注了她无数的心血和热情。每一起案件,她都从解决问题角度出发,从挽救个体及家庭角度出发,她公正严谨、心底无私,审慎细致,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公正是法官的根本,廉洁是公正的保障。在近十年的审判工作中,她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所经办的案件无一错案,高质量的办案效率和良好的办案效果,对惩罚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被市政法委、区委组织部授予 “维稳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被吉林市中院授予“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还多次荣获“办案效率奖”“办案效果奖”“优秀裁判文书奖”等殊荣。
“荣誉只代表过去,我做的,只是许许多多人民法官每天都在履行的职责,我只是其中的一员而已”,即使硕果满满,在众多荣誉之下她却更加谦逊,向着做人民满意法官的梦想,她在坚定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