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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刀刃向内再推进 查纠整改见成效 吉林中院召开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
作者:李环竹  发布时间:2021-04-13 15:14:0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对“查纠整改”环节进行安排部署,4月12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市法院院长姜富权作重要讲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于天杰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解读。省第二指导组法院指导专班到会指导。

 

姜富权院长表示,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通过省级第二指导组学习教育环节验收复核。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侯淅珉、市委书记贺志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富民均对我院教育整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法院上下齐心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值得认真总结。学习教育是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第一环节,全市法院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坚持政治引领夯实教育整顿基础,坚持效果导向不断推进学习转化,坚持精准推进提前谋划查纠整改,坚持舆论引导深入营造良好氛围,初步实现教育整顿开局良好目标。

 

姜富权院长指出,4月6日至8日,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推进会议的先后召开,标志着教育整顿已经进入到查纠整改环节。我们要准确把握查纠整改环节总体要求,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准确把握查纠整改环节的核心作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严查深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确保教育整顿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围绕“稳妥有序开展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坚决纯洁政法队伍”这一课题,姜富权院长进一步指出,清除害群之马是查纠整改环节的“硬骨头”。 在查纠整改中,我们要准确理解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这一宽严相济政策,把握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制定本意、适用情形与具体实施,来一次全方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大体检,既治已病又治未病,不断纯洁政法队伍。结合法院实际,查纠整改环节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 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在全面排查顽疾、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长效长治基础上,坚决打好整治攻坚战,确保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姜富权院长强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法院要狠抓工作谋划,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查纠整改深入开展。全市法院要通过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认真组织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通过走进群众、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切实推进队伍作风明显转变,树立起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工作中要做到,要树立宗旨意识,在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工作中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要转变执法司法理念,从“小案”集中攻坚等群众期盼的“小切口”入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积极参与全省“千个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切实做到精神状态好、接待环境好、服务质量好、群众评价好。要开展万警大走访活动,院领导、员额法官、综合部门干警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开展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消除矛盾隐患。要实行开门整顿,坚持问计于民,把人民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及时公布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效,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整顿的评判意见,做到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以执法为民的新形象新面貌取信于民。

于天杰组长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的角度,结合《吉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办法》,对《吉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期限、自查方式、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一是准确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要求;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坚决做到严格依规依纪依法。

于天杰组长要求,一要准确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要放下思想包袱,端正问题姿态,主动自查自纠,提交问题线索。并告诫全体干警“现在不自查,将来必被查”,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同志,将加大组织查处力度,坚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扛起教育整顿责任,组织开展好全面自查和各类谈心谈话,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教育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推动查纠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丽萍主持。

市法院院级领导成员、全体法官干警,以及高新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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