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邻里间的纠纷。”某日,当事人田某、祝某在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法庭对办案法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田某,家住吉林市某小区。前不久,田某回家发现其屋内地板、衣柜、墙面等均被浸泡。经检查,是楼上祝某所居住的房屋暖气爆裂所致,但因该房屋为公产房,产权人为吉林市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而非祝某本人,案件利害关系人对于责任承担问题各执己见。无奈之下,当事人田某来到辖区法院寻求帮助,希望法官能为其解决纠纷。
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耐心地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劝说,双方认识到了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祝某当庭赔偿田某1000元,吉林市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于调解书送达之日七日内向田某赔偿2,000元。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此次调解使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