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通过查封房产,执结了一起贷款逾期未偿还案件,迫使被执行人李某某向申请人履行拖欠6年多的欠款。
“真的很感谢你们,我们苦苦催要了六年多的欠款,终于被你们要回来了!”
“这是我们份内的工作,也很感谢你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你们开心,我们安心!”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某与妻子向磐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农户贷款30000元,约定于2014年11月22日还款,由吉林市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担保。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李某某夫妇与吉林市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磐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三被告偿还贷款本息及诉讼费。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李某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磐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磐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磐石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多次耐心细致做李某某工作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经办案人员多次调解劝说无效后,磐石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相关财产进行查控,经查发现,李某某在磐石某小区有89平方米住房一套,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房产予以查封,并将查封手续送达给李某某,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银行归还欠款。至此,一起拖欠6年多的贷款逾期未还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