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转作风、强服务,走进群众、融入群众,树立起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高新法院依托司法执行案件,积极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
尽心执行为民解忧,田间地头收获“彩绸”
“大家别站着,快坐下喝水,真是太谢谢了”,暖心的一幕发生在吉林市搜登站镇于大哥家中。临近春耕时节,为了不误农时,高新法院执行庭法官李黎明一行,驱车1个多小时,来到二道沟村,询问当事人案情和春耕情况,并收到了当事人饱含深情谢意的锦旗。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系搜登站镇二道沟村苗圃基地负责人,被告系吉林市某绿化有限公司。2017年,被告承建的某绿化养护服务工程需绿化苗木,向原告购买了几千株苗木,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提供给被告苗木,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将苗木款给付原告。被告工程竣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以多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诉至高新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故申请强制执行。
回忆当时,于大哥激动地说:“被告每天都往后推,后来干脆不接电话,找不见人,我也没有太多周转资金,租地和人工费用每年都在涨,成本越来越高,我是咬牙在坚持,可把我愁坏了,就像靠卖粮食有收成一样,我们一年也是靠出售苗木为生。”
本着民生问题无小事原则,对于涉农案件,高新法院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尽快解决该案件,办案法官和干警多次奔波,多次打电话沟通,要求尽快履行,告知其拒不履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将本金与迟延履行期债务利息全部给付,帮助执行回拖欠了4年5万余元的苗木款。
用心为民实践,解决百姓“急难”
近日,高新法院立案庭集中接待了15位劳动者,经了解这15位劳动者为尽快办理自己在新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保,要解除与某轮胎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立案法官审查相关立案材料齐全后,立即对15位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同时将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组。诉前调解组迅速联系被告公司法人,电话那端的当事人以人在外地为由,不想回来参与调解。后经过立案送达组、承办法官合力配合,多次与被告公司法人沟通,告知其劳动者的诉讼请求是希望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目的是办理社保,作为企业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公司法人最终同意接受调解。
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将15个案子进行合并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5位劳动者当庭拿到调解书,一上午就解决了劳动者“急难愁盼”的问题。办案法官考虑到劳动者有工作在身,请假不容易,同时开具生效证明,方便劳动者在最短时间内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带着群众的认可和司法为民的信念,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有更多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