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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龙潭法院 魏思奇  发布时间:2021-03-30 17:14:09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28日至2019年9月30日,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陆续从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购买方砖等建筑材料,共计价值90余万,至今尚拖欠货款30余万,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多次催要,但均未果,遂诉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转至驻吉林市龙潭区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受案后,通过电话详细了解双方对于案件的调解意愿,认真收集取证,也从中获悉由于去年疫情影响,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以致拖欠货款。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从兼顾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开展工作。同时,告知欠款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付清贷款可能承担的风险。经过人民调解员不懈努力,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吉林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向吉林市某建筑材料厂支付了11万元,后经双方对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真的很感谢你啊,刘调解员,部分付款已经到账了,这笔钱起了大作用了,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啊!”企业负责人万分感激。

 

【典型意义】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国家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相关案件,在人民调解中不能刻板教条的就案论案,要把握全局,具有大局意识,及时了解案件动态,转换思维来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问题,及时实现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该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平衡了原被告利益,为双方当事人避免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定纷止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案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龙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全民落实“六保”任务。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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