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龙潭法院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支点,整合道路交通调解、诉前鉴定、速裁团队审理,形成了以平台为基础,由点及面的多元化解纷格局,有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收案145件,2020年收案86件,成功化解20件,纠纷同比下降40.6%。
自龙潭区法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始终注重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大力推进政法教育整顿工作见实效。强力推进,积极落实。将“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列入龙潭法院深化诉源治理重点内容之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道交一体化平台”,在龙潭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立道交纠纷调解室,积极与公安、保险公司等部门互联互通,逐步构建起集“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诉前鉴定、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一体化处理模式,短平快优势初显。
充实力量,加强配合。龙潭法院明确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联调工作机制、职责、流程和受案范围。精心挑选1名资深退休法官进行专业调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先确定责任,将有关信息传送平台,引导当事人到平台调解中心先行调解。法院在立案导诉阶段,导诉员主动向当事人推荐道交一体化网上处理,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先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可以在线提起调解申请或提起诉讼。调解人员在接到当事人申请调解信息后,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调解服务。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调解员与保险公司确认后,即可拿到理赔款;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线上或者线下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者不愿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立案进入审判程序。人民调解员联系保险公司,即时给付20余万元,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全程快速处理与化解。
积极创新,提升效率。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针对交通事故纠纷鉴定环节繁琐的问题,龙潭法院创新举措,将鉴定环节前置到调解阶段,当纠纷当事人提出鉴定要求后,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切实促进了纠纷在调解阶段的解决。人民调解员+送达人员+法官助理+员额法院组成“四位一体”团队,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诉中调解、诉讼中鉴定、速裁,多梯次同步化解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迸发出强大的化解能力,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