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社会里,好朋友、好哥们借钱应急也是常有的事,出于对多方的信任、碍于面子,不要欠条也很正常。可是借出去的钱,成了泼出去的水,索要无门时,对簿公堂免不了因为没有借款证据犯了难。日前,永吉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6年,姜某与林某均在呼和浩特中铁建筑工地工作。当年10月,林某因给工人开资急需用钱,向姜某借款5000元;10月末,以妻子回家缺钱,林某又向姜某借款3000元,两次借款合计8000元。姜某考虑到双方关系不错,就没让林某出具欠据。事后姜某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索要欠款,林某均未给付。2021年1月姜某再次索要,林某仍然分文未给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姜某向法院起诉林某。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调解员与双方联系沟通,林某态度强硬,声称没欠条,拒不承认,纠纷一再僵持无法继续。调解员见状便暂停了调解。发现问题主要在林某身上,调解员便随后多次耐心与其电话沟通:“这都是同事,工地上工作有几个容易的,人家出于信任没要借条,这也不能成为你拒不还款的理由呀……”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诫下,林某态度逐渐回转,认识到自身做法不妥,承认自己向姜某借钱的事实,并承诺立即给付。考虑到林某的实际情况,调解员视频与姜某联系,希望姜某能根据林某的还款能力索要欠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姜某当场还给林某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