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昌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吉林市第三十二中学的55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法庭,进行了一场零距离的“庭审观摩”普法活动。
庭审前,学生在干警带领下,参观了我院刚建成使用的羁押室,并由法警队副队长对其作用、功能等情况为学生们讲解。
上午10时,法槌敲响,庭审开始。案件为马某等2人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系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故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公诉至法院。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庭调查、公诉机关举证、被告人质证及被告人举证、公诉人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展开,并在合议庭认真讨论合议后当庭宣判。学生们通过旁听,对国家法律、刑事审判的基本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庭审后,刑事审判庭庭长与学生们进行了交流互动,针对学生存在的疑虑和问题,进行了细心回答。同时,他告诫学生们要好好学习,拒绝互相伤害,拒绝校园暴力,不要用冲动带给自己无法挽回的惩罚,并真诚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成为国之栋梁。
活动结束后,带队老师及同学们均表示,通过此次观摩,了解了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及刑事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是一堂很好的法治课。
昌邑法院将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法院与学校的良性互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为建设和谐校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