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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开展庭审着装规范化专项整治 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1-03-25 17:08:55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推进庭审活动规范开展,按照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要求,以及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近期,吉林中院与吉林市司法局、吉林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庭审活动人员规范着装专项整治活动。

目前,在法院公开庭审活动中,存在庭审行为和庭审流程不规范,庭审音视频质量等问题,影响了庭审效果。尤其是在庭审活动中法官、书记员、律师着装不规范问题,严重削弱了审判法庭庄重威严和审判活动的司法权威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等相关要求,法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时应穿着法袍,法官助理、书记员应穿着审判制服。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按照联合整治庭审活动规范着装工作部署,中院审管办及时下发了通知,一方面要求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庭审活动参与人员规范着装,并通过《庭审巡查系统》对着装不规范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公示律师参与庭审规范着装通知,并通过庭审录像对公开开庭案件律师规范着装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统计,今年1-2月中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庭审活动中规范着装合格率达到了100%,律师规范着装合格率达到了68.91%。同时,中院已将律师庭审未规范着装情况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进行了反馈,市司法局将采取通报情况、对律师执业证书暂缓年度注册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律师着装的监管,推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开展。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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