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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需要了解的小知识
作者:桦甸法院 杨延华  发布时间:2021-03-19 15:16:07 打印 字号: | |

还记得去年电视剧《都挺好》大火,该剧因为贴近现实引起许多人的共鸣而圈粉无数。剧中有许多生活的细节隐藏了一些法律知识。看懂了这些不仅能够帮助我们走近法律,更能便捷生活。比如剧中苏明成借钱的事例:

苏明成向舅舅借了30000块钱,借款期限约定为1年,算得利息为4500元。仅仅三个月后,苏明成就归还舅舅本金30000元及利息4500元。这是一个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十分大众化的借贷方式。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规定可知,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和36%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1)年利率不超过24%的绝对有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2)年利率24%-36%的区域相对有效。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可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不可再要回。(3)年利超过36%的绝对无效。利息已经支付的可以要回。但从2021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重新进行了修正,此后当事双方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所以说到最后,苏明成向其舅舅借款,并约定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符合法律规定。但苏明成三个月就还上了借款,所以可以仅支付这三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即苏明成应支付利息1125元。不必全额支付4500元的利息。如此看来,苏明成这个铁公鸡,也吃了不懂法律的亏。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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