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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丹心展司法风采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1-03-05 14:07:40 打印 字号: | |

在桦甸法院,有这样一群人,她们是法官、是女儿、是媳妇、更是母亲,他们豁达干练、果敢刚毅,办事雷厉风行从不输男儿。工作中,她们既有女性特有的春风化雨般柔情,又能如男性般面对挫折一往无前、攻坚克难。她们用肩膀负担起这一方净土的公平正义,守护着百姓心中的“世外桃源”。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走进桦甸法院“三八红旗手”们。

迷途少年的引路人——王冰茹

王冰茹,2017年被桦甸市妇联评选为“三八红旗手”,现任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把迷途少年拽回来”是她的办案初心。作为一名未成年犯罪的专职审判法官,她深知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注重庭前调查,选准“感化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的成长环境和犯罪心理,选择最佳突破口,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适用“相应的刑罚”,给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少年犯感到改造有期,前途有望。在审理方式上,她采用“近距离法”,耐心说教,注重启发、疏导,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

最美劳动之星——刘星

刘星,2019年荣获桦甸市2018-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称号,是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法官助理。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星作为联络员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桦甸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由于刘星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于2018年度被桦甸市委政法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自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刘星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法律事业当中,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素养,才得以百炼成钢。工作中,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弘扬“燃灯者”精神,用“逢山开道、遇水搭桥”的闯劲和“啃硬骨头、涉身险滩”的干劲,勇立桥头,迎难而上。她积极参加法学会活动,成为了桦甸市法学会成员之一,将自己在刑事审判中学习到的各种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经常在学校、社区街道、综治中心进行普法讲座,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

2020年,面对当前仍然十分严峻的疫情形势,刘星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检验,以对群众的最深情怀,积极下沉到社区一线疫情防控执勤,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平凡的岗位造就不平凡,每一个忙碌的身影都值得感激,她们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从不说苦,从不喊累,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用汗水和智慧,默默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荣章!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她们始终以自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手持天平,头顶国徽,履行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曲直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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