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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林地去种参,触碰红线法必究
作者:蛟河法院 杜佩铖  发布时间:2021-02-26 13:19: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被告人金某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将林地进行林参间作,经法院审理,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9年6月,被告人金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雇佣钩机、旋耕机到蛟河市某乡林场进行林参间作。经鉴定,金某开垦林地面积达93364平方米,折合140.046市亩。进行林参间作面积内原有植被已经遭到严重破坏。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原有林地严重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本,是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发展的根基,保护林地,就是保护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经济资源,法院提醒大家谨记“林地林用、违法必惩”,切莫触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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