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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粮款当场给付,诉前调省时高效
作者:舒兰法院 赵星儿 王柏华  发布时间:2021-02-25 14:02:33 打印 字号: | |

已过不惑之年的王某某以种地为生,因为经验丰富,他种出来的玉米总要比别人家的棒子大、粒饱满,每年都能卖出好价钱,这不,今年他的玉米又卖出了村里第一的好价钱,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可到了收钱的日子,王某某却只能羡慕别人了。

2020年12月28日卖粮时,王某某与收粮的张某约定,粮款48000元于2021年1月4日付清,可等到了2021年1月5日,张某也没把钱送来,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这下王某某慌了。

经过王某某四处打听得来消息,张某收粮卖粮,收入不少,可他有一个不良嗜好就是好赌,说不定自己的粮款早就进了赌桌。这是自己一年的辛苦钱,不能就这样无声无息的不见了,于是王某某找到张某索要粮款,张某却是百般推脱。无奈之下,王某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

因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案情较为简单,涉案金额不大,适宜诉前调解。于是调解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原、被告双方释明诉调对接方式的好处后,当事人双方均明确表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得知被告张某近日在家,随即电话联系原告,安排双方到法院调解室见面调解。调解一开始,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张某拿出手机,以转账的方式将粮款48000元支付给王某某。

这次调解,实现了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把矛盾纠纷当场化解,让人民群众有了获得感。诉前调解作为一种较柔性的解纷机制,能分别从法理情几个方面入手,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为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得到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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