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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法院多元化矛盾,强化判前释法慰民心
作者:磐石法院  发布时间:2021-02-25 13:26:59 打印 字号: | |

“为什么判我输,我不服!”,法官经常会面临当事人如此愤慨而犀利的质问。许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后期盼自己能胜诉,而很少理性专业的考虑自身证据情况,因为不懂或懂的不多致使此类当事人面对判决结果时往往不服判,不息诉,近日磐石法院烟筒山法庭的法官就通过“判后答疑”的方式有效的化解了这一尴尬境地,使原本声称上诉的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接受了判决结果。

案情回顾:吉林某科技有限公司诉王某返还医疗备用金30,000.00元合同纠纷一案,王某系吉林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工伤王某住院治疗,2013年吉林某科技有限公司借给王某30,000.00元医疗备用金用于支付医疗费,2019年病情好转办理出院手续,公司认为,受伤的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公司无法定垫付义务,且借款距离现在7年之久,而且应返还垫付的医疗费,被告认可确实垫了30,000.00元,但自己一直住院,出院是因为疫情原因,现重新办理住院,已经用了,不应返还。

接到判决书后,王某想不通,认为此次纠纷,对法院判决王某向吉林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医疗备用金30,000.00元不妥,6次致电承办法官来寻求说法。

刘法官在听完王某的“不满”后耐心的向其解释:“认定为工伤后,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无用工单位向受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的义务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公司有垫付义务的规定有向公司提出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作为中立方,是结合了双方的证据、陈述及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的,不要因为此事将员工与公司关系进一步恶化,……”承办法官结合情、理、法向王某娓娓道来,渐渐让其心中的愤慨及不满消散。

烟筒山法庭全庭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多元化矛盾解纷机制,强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有效抚慰了当事人情绪,成功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因解答工作做得到位,法庭三年来未生一起信访案件。

判后答疑工作是人民法院在践行“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今后我院要严格按照判后答疑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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