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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法院小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舒兰法院 刘嵩懋  发布时间:2021-02-24 09:07: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小城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许某和李某在2014年相识并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之后,原告与被告自2017年开始起分居至今,已无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和事实,并且在婚后生有一子,许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有房产,家中财产去向不明,导致感情破裂。无奈之下,许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离婚,并由被告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庭审中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争执不下,矛盾十分尖锐,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进行沟通,对孩子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化解当事人心结和顾虑,最后,在承办法官与双方的沟通交流下,两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舒兰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基层派出法庭的服务功能,大力开展法庭工作,把法庭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形成了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诉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快速有效的司法服务,也通过网络媒体等新渠道让更多农村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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