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称其能代购药品,骗取他人钱财。近日,蛟河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最终该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案情回顾:2019年12月,被害人赵某被确诊为肺结核,为了尽快治愈自己的结核病,赵某加入了某病友群,与病友进行交流。2020年1月,同在肺结核病友群里的被告人张某主动加了被害人赵某好友。二人经过一段时间交谈后,被告人张某称自己可以帮其购买到治疗结核病的特效药,并表示也有其他的病人通过自己购买特效药,张某为了取得赵某的信任,向其发送了多张订单照片,赵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张某1.38万元。跟许多诈骗案的套路一样,张某根本无法购买到特效药,在成功骗取钱财后,张某将赵某的微信删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依法判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不法之徒往往会利用人们急切、急需的心理实施诈骗。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能未经证实就通过网络方式直接转账,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