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民法典》的实施,保障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深化新法适用能力。2月19日下午,昌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国组织分管庭室全体干警及文职人员对《民法典》进行学习。此次活动由民二庭副庭长林杰领学,从《民法典》出台背景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改情况、时间效力有关问题及有关实施后如何准确引用司法解释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学习内容既有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公布,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其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后,昌邑法院迅速行动,为更好地推进法制昌邑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响应我院党组号召,副院长王志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学习贯彻工作,决定由所分管的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将需要学习的全部内容进行分解,每天组织学习。每人领学一部分,领学人首先要学深学透授课内容,并准备好学习讲义,在培训学习后进行交流探讨,每个人既是辅导员,又是学员,这种边学边讲,边讲边研讨的学习方法,提升参与感的同时强化了学习效果。
通过此次学习,各位法官干警受益匪浅,意识到只有勤学习、善思考,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要精神和主要规定,才能更好的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下一步,昌邑法院将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学深吃透悟懂《民法典》,真正在全院掀起深入学习、正确适用《民法典》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