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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执行不打烊 抢时保粮维权忙
——桦甸法院春节前高效执行数百吨粮食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1-02-10 14:25:46 打印 字号: | |

“终于把这批粮食全部交付完毕了”,看着最后一车粮食入库,罗法官长舒了一口气。此刻已是2021年2月9日凌晨1点,从前一日的下午13时起,他们已经在外连续奋战了12个小时,执行交付粮食400余吨。

时间紧迫  刻不容缓

数百吨粮食交付,源自数十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自2019年起,桦甸市人民法院连续受理了数十名农户诉桦甸市某米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计33件,总标的额38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2020年7月16日,桦甸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存储玉米及不动产。该公司辩称,其不动产已抵押给银行,所收储的7300吨玉米也已质押给信用社。但经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所收储的玉米中有400余吨未被质押。

粮食一旦放久了就容易变质成了陈化粮。在多次征求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意见后,桦甸法院依法对查封的400余吨玉米进行变卖。此时已临近春节,如果等到年后执行,买卖价格就会发生变化,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时间紧迫,年前玉米必须交付完毕,有什么困难我们一个一个解决,务必确保粮食不变质,得到及时处置。”桦甸法院院长张博轩斩钉截铁地说。执行局长王爽带领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金沙乡,勘查现场,了解情况,分析讨论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制定强制执行工作预案。

各方联动  通力协作

因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欠160余户未起诉农户粮款,交付现场有可能出现突发状况。鉴于该案的复杂性和紧迫性,桦甸法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协调市公安、医疗和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执行现场,寒风凛冽。40余名参与执行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诉讼保全组的工作人员对来到现场的未起诉农户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仅一天半的时间,距离执行现场较近的金沙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完成接待立案107起。

深夜,零下20度的低温里,干警们在现场巡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他们的身影出现在每次出库、运输、入库的各个流程里,不畏严寒,不惧艰辛,只为捍卫申请人合法权益。

在多方联动、通力协作下,历时12个小时,执行任务圆满完成,实际交付玉米413.14吨。

此次执行案件是2021年的第一次大型执行行动,桦甸法院将持续发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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