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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院开展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探索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0-10-12 10:25: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审判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管理,实现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审判效率的改革目标。2019年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开展书记员集约化管理试点工作部署,集中开展了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截止目前,全市10家法院已建成智能办案辅助中心,3家法院实质性推进了此项工作开展。

蛟河法院作为书记员集约化管理的试点法院,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审判事务性工作统一开展和书记员集中管理。通过对审判工作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流程梳理,将审判部门可集中开展的审判辅助性工作进行剥离,建立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书记员(文员)。开展岗前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书记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推行“全员驻庭”,实现书记员与科技法庭管理绑定,负责法庭开庭案件的庭审记录、卷宗整理装订等审判事务,并负责法庭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和法庭卫生打扫。有效规范了开庭排期工作,确保了审判法庭开庭秩序,实现了权责高度统一。其他未驻庭书记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立案、行政等部门工作,确保人员优化配置。仅人力成本支出每年就为院内节省十余万元。

龙潭法院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落实,专题召开了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的推进会议,明确了内容、目标和任务,并将全院书记员集中到立案第一庭进行管理。工作中,龙潭法院制定了书记员集约管理实施细则、智能办案辅助中心工作流程、书记员岗位分类分配方案等制度规范,明确了集中管理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事项,建立了“集约化+专业化+定期轮岗”的创新管理模式。将书记员按照工作职能、工作能力和原有岗位熟悉程度分配至具体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集约送达中心、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等审判辅助岗位,有利于书记员快速适应岗位需求。同时,为解决工作量饱和度不一等实际问题,根据书记员工作实绩开展定期轮岗,确保书记员全面熟悉法院各岗位审判辅助性工作内容和流程。

船营法院建立了智能办案辅助中心,配合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开展,实现了电子卷宗集中扫描、流转、纸质卷宗装订、归档等审判事务性工作集中管理,确保了案件办理中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吉林中院还组建了智能送达小组,通过网络、电话、邮寄和直接送达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送达工作,全面规范审判流程衔接,提升了审判效率。

我院还将进一步总结推广全市法院在开展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有效推进书记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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