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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审判绩效指标考核,开展常态审判监督管理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0-03-31 10:17:09 打印 字号: | |

吉林中院审管办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围绕司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有效监管审判权规范运行,积极推进案件监管活动开展,围绕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全程网上监管,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切实开展审判活动常态监管。通过对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深入落实,进一步清晰院庭长、审判长管理职责边界,划定管理细则,将审判管理工作推向扁平化。通过速裁程序设定部门内部审限,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调度,逐案分析研究审理重点和结案措施,切实发挥监管实效。统一部门内办案标准,通过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评查分析,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问题深入剖析,明确办案标准。建立专业化审判合议庭,加强类案对下指导工作,通过重点案件请示、协调、指导,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和标准。

二是开展院庭长案件监管工作。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应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纳入院庭长监管案件共计409件。目前,已经实现了辖区法院全覆盖、监管层次全覆盖、主要监管方式全覆盖的监管效果。审管办定期将《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待确认监管案件情况在中院内勤工作微信群和庭长工作微信群中公示,督促庭长反馈监管意见,并按月发布应用情况通报。同时要求,民事案件拟提交主审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议研究的案件必须纳入监管范畴,监管案件结案前必须上传监管报告,监管活动要实现全程网上留痕。

三是做好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好每案必评。中院设立评查人员信息库,吸纳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加入案件评查工作。由审管办对案件信息、案件卷宗、裁判文书、庭审活动等开展常规评查,对省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对基层法院提出的发改进行案件双向评查。根据省法院工作部署,今年中院还将定期抽取基层法院10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活动。在确保案件质量全面监管基础上,积极推进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差错、瑕疵案件根据严重程度,报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追责。近年来,中院还开展了“好文书、差文书”评选,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推荐活动,有效促进了法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是提升审判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审管办通过收集整理各类审判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对审判执行案件结收比、结案率、长期未结案件、院庭长结案、案件审限、旧存案件清理、司法公开、智慧法院应用等相关指标数据按月进行通报公示,客观真实反映基层法院、中院业务部门审判质效基础指标变化情况。按季度制作审判态势分析报告,深入研究各项质效指标,对变化波动数据进行分析,提出问题解决对策建议,辅助两级法院院庭长迅速了解掌握审判态势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审判工作调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在2019年按照省法院征集司法公开论文、调研报告、案例信息“三个一百”活动,组织全市法院上报论文10篇、调研报告11篇、案例信息44篇。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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