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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作者:舒兰法院 王涵 王柏华  发布时间:2021-02-08 09:48:4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舒兰市人民法院成立诉前调解团队,对起诉到法院、适宜委托人民调解且原告同意调解的相关纠纷,采取电话调解、微信调解、面对面调解等方式对原告、被告进行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请您一定要帮我。我真的没办法了......”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受调解的宋某对法官说。

一年多以前,家住舒兰市的张某雇佣家住五常市的宋某在舒兰市为其工作,合同结束之后,张某没有及时支付宋某工资。宋某多次讨薪无果之后,将这一情况反映到舒兰市劳动监察大队。舒兰市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张某约定在2020年年底之前支付全部工资。但是,张某在支付一万元后,便拒绝支付宋某剩余工资。宋某多次到舒兰找张某讨薪,也通过微信、电话沟通等与张某联系,张某多次承诺支付工资,又多次反悔。为了剩余的工资,宋某多次往返舒兰和五常两地,每次都无功而返。最终为维护自身权益,宋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宋某在五常工作生活,正是疫情期间来往不便,便通过微信和电话开展调解工作。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实地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按时支付了宋某剩余的全部工资。

一直以来,调解都是社会解纷机制中重要的一环,舒兰法院将继续努力做好纠纷化解,为维护舒兰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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