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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官出手,“一站式”解决!
作者:船营法院 仲晋炎 孙畅  发布时间:2020-12-24 08:49:19 打印 字号: | |

“感谢船营法院!谢谢靳法官帮助我们收回土地承包转让金!”,在大绥河法庭,徐某、王某等七名当事人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农民代表送来致谢锦旗

具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要从10月末船营法院大绥河巡回法庭受理的七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说起……

10月下旬开始,大绥河法庭先后受理了七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被告均为张某。原来,农民徐某、王某等七人分别把自家承包的共十余亩水田转包给张某经营耕种。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流转期限为五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截止2019年12月,涉案土地一直由张某经营耕种。2020年,张某无故放弃了该块土地的经营权,涉案土地由七名原承包人耕种至今,同时张某尚欠七人2019年土地流转费用。无奈之下,原告徐某、王某等七人分别将张某告上了大绥河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张某返还19年承包土地的转让金,同时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张某支付违约金。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在查阅卷宗后,驱车赶往农户家中,在对被告张某送达传票时,与其深入交谈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原来,张某也是普通农户,2017年3月与七名原告签订完合同后便从2017年耕种至2019年,期间由于涨大水赔了钱,再加上承包耕地、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每年都有一比很大的开销,到了年末结算时,发现不但没有挣钱,反而赔了很多。这期间,原告徐某、王某等7人一直在催款,但确实是因为手头没钱才一直拖欠至今。

张某的一席话让承办法官心里有了数。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及双方的诉求后,法官认为受理的7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既要保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生活窘迫经济困难等实际因素,如果直接判决结案,虽然符合法定程序,但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只有让双方真正打开心结,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随即从调解角度入手,一方面与原告徐某、王某等人联系沟通,希望其考虑到被告张某的实际困难,酌情减轻其义务;另一方面,办案法官又积极做被告张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为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减轻诉累,法官将七名原告和被告张某一起约到院里开庭,在法官耐心真诚地劝解和不懈地疏导下,双方都各让一步,原告方放弃了主张张某给付违约金的诉请,被告张某则当庭向原告方履行了2019年欠付的土地转让金,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七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次性解决,既保护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缓解了被告的现实困境,又化解了彼此的矛盾纠纷,取得了双赢的圆满结果。 

大绥河法庭调解现场

今年以来,船营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强力作用,对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突发性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将大量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打造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放心的“良心”法庭。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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