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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作者:舒兰法院 岳甜甜  发布时间:2020-12-23 16:19: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小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1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张某、刘某夫妇二人为新安乡榆树沟村人,常年以种地为生。为了种地二人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 年 12月10 日起至2019年 11月23 日止。合同签订后,原告发放贷款给被告。2019年11月23日至今二被告没有归还此笔借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将二人诉至小城法庭。

小城法庭收到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此案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承办法官在询问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过程中两名被告均承认此笔贷款,称当时贷款是为了种地,但是贷款那年受雪灾影响收成不好赔钱了,所以贷款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还钱。二人同时表示愿意还款,但是现在手里没有钱,希望信用社给予一定期限。信用社考虑到二人实际情况也同意其延期还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信用社与二被告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仅仅一个小时,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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