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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立案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7 11:14: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的调整变化,自2020年6月8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服务中心(信访大厅)恢复对外开放。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诉讼信访服务工作,恢复开放后,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倡导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微信公众号,“吉林电子法院”网站等平台网上办理。上网操作不便的,可以通过邮寄立案信访材料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值班咨询电话办理。我院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先行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如实提供来院人员身份信息需要办理的事项身体健康状况和近期活动轨迹等信息,按照预约确定的来院人员和指定的来院时间来院办理。未经预约的,不予接待。

三、来院人员要遵守我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的各项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消毒、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场所快速有序办理各项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院,避免人员聚集。如拒不配合相关工作,妨害疫情防控,扰乱办公秩序,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劝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工作措施何时解除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确定。

办公电话信息

诉讼服务(立案)

民事、行政、国家赔偿预约立案电话 0432-63070115

执行案件预约立案电话 0432-63070117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预约立案电话 0432-63070129

刑事申诉案件预约立案电话 0432-63070118

开具生效法律文书证明预约电话 0432-63070337(开具生效证明原则上通过线上和邮寄的方式办理,如有特殊需要来院办理的,进行预约)

二审上诉费核算电话0432-63070118专用微信号ym19930602(审核、交纳诉讼费用的一律在线上办理,当事人添加疫情防控期间特设的微信号,将相关材料以图片的方式传送至立案法官核算后,将诉讼费用汇至法院指定账户)

保证金、罚金缴纳账户信息咨询电话63070237

诉服中心咨询电话 0432—63070192 /63070338

诉讼服务监督电话 0432—63070116

信访接待

信访咨询接待、来访预约电话0432-63070061

各业务部门值班咨询

刑一庭0432-63070811

刑二庭0432-63070132

民一庭0432-63070166

民二庭0432-63070721

民三庭0432-63070027

环保庭0432-63070625

行政庭0432-63070603

审监庭0432-63070195

执行局

案件执行处0432-63070633

监督复议处0432-63070035

复议审查处0432-63070645

执行综合处0432-63070637

监督举报

监察室0432-63070406

 

线上立案信访渠道信息

中国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即可。

吉林电子法院网址:http://my.e-court.gov.cn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7日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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