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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等场所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05 16:10:20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为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利,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从2020年3月9日起,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档案查阅场所将有序恢复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信访、档案查阅工作实行电话预约制。为避免因资料准备不齐全或办理人员较多等情况,导致“来回跑”、“多次跑”,请事先通过诉讼服务电话咨询并预约办理时间后前往办理。(后附预约电话)

二、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佩戴口罩,主动在吉林中院西门保安室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15日内活动情况证明(院内设有人员轨迹二维码查询提示牌)、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

三、在诉讼服务中心时,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每次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四、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如遇诉讼服务大厅滞留和聚集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请予以支持谅解。

五、除必须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请优先通过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办理。中国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即可。吉林电子法院网址:http://my.e-court.gov.cn

预约电话:

(立案)0432—63070115,63070117;

(信访)0432-63070061;

(档案查阅)0432-63070210。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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