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本案从立案受理、组成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开庭、审慎评议,直至公开宣判,用时仅26天。该案的审理体现了丰满区人民法院在处理黑恶犯罪案件中“快、稳、准”的特点,彰显了丰满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本次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被告人田某,系丰满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公开宣判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其行为被依法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本案系在审理宁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串通投标、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一案过程中,发现田某可能涉嫌犯罪,并及时向公诉机关下发建议函,公诉机关接受建议提起公诉的涉恶犯罪案件。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治本之年,丰满法院树立整体思维和预判意识,坚持“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聚焦审判攻坚,落实“强韧劲”、“啃骨头”、“抓质效”。截至目前依法高质高效审结5起涉黑恶案件,23名被告人获刑。充分体现了丰满法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决心和持续增强辖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