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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茹:迷途少年的引路人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13 15:59:43 打印 字号: | |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把迷途少年拽回来。”是她的办案初心。她作为一名未成年犯罪的专职审判法官,深知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就是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冰茹。

王冰茹,历任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现任桦甸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多年来,王冰茹同志在审判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也取得了一些荣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2011年、2012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吉林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桦甸市技能型人才”,2018年被桦甸市妇联评选为“三八红旗手”,2019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期间多次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荣立个人嘉奖。

2009年至2015年期间,王冰茹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共结案728件,办案数量及结案率均名列前茅。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她任审判监督庭庭长,由于审判分工的需要,她所带领的审判监督庭,在原有的审判分工基础上还承担起了家事审判工作的重担。2018年至今,共审结家事案件569件,其中调解案件数120件,撤诉案件数197件,调撤率达到了59.36%。她把法律“刚性”和情感“柔性”贯穿到家事审判改革全过程。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多措并举,锐意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家事审判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家事审判调解方法,结合案件类型、特点,坚持调解先行,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作为一名庭长,她对全庭审理的案件都要逐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避免了错案、低质量案件的出现。经过十年的审判工作历练,王冰茹同志已经熟练掌握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裁判规则,逐步从业务骨干成长为业务尖子,成长为一名具有综合审判能力的全能型法官。

作为一名未成年犯罪的专职审判法官,她深知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注重庭前调查,选准“感化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的成长环境和犯罪心理,选择最佳突破口,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适用“相应的刑罚”,给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少年犯感到改造有期,前途有望。在审理方式上,采用“近距离法”,耐心说教,注重启发、疏导,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在审理一起桦甸市某中学学生聚众斗殴犯罪案件过程中,她没有机械办案,而是针对案件起因做了大量调查研究,根据每一名被告人的实际情况研究教育挽救办法,对那些认为自己反正也是初中毕业就回家待业,是否判刑无所谓的被告人,她没有听之任之,反复做本人及家长思想工作,让每名未成年被告人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极大降低了再犯罪可能。同时,她更加注重对单亲家庭未成年被告人的关怀帮助,通过与政府机关、社会公益团体等多方协调,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在审理沈某等三名未成年被告人抢劫案件期间,了解到三名被告人有的系单亲家庭,有的父亲系服刑人员,均无人看管,在寻找三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未果的情况下,她多方协调,联系了桦甸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员出庭,并为三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从而充分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这一份呵护与关爱,使她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为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她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多次走进桦甸市夹皮沟小学、苏密沟中心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新华街道、武警部队等地讲授法制课,受教育群众近万人。

为及时准确审结案件,她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白天开庭调查,晚间阅卷、写法律文书,办公室的灯经常是亮到深夜,周六、周日也总能看见她忙碌的身影。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因个人原因被上级院发回或改判。她用对审判事业的热情与坚守,诠释了新一代法院人的担当与作为。 

王冰茹同志时刻警醒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接受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慎言慎行。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犯罪分子斗争到底,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共审理了涉邪教犯罪案件 25件,判处犯罪分子25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工作中,王冰茹同志坚持以爱人民、讲奉献、保平安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努力从办好一案一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廉洁本色,做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亲情所动,不为权势所迫,以秉公办案的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在审理案件中,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说情者,有的软语相求,有的则仗势凌人。对于前者,她总是耐心讲解法律政策,取得理解支持;对于后者,她一律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一身正气,宁折不弯。

王冰茹同志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体现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宗旨,勇于直面各种困难与挑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全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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