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吉林中院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训。
培训中,省法院审管办林南南同志对最高法院、省法院制定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制度及系统研发背景、意义、内容进行解读。华宇公司技术人员陈旭对《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的具体使用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通过应用培训,使参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推进院庭长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明确对如何通过软件系统开展审判活动监管,为规范院庭长监管案件提供抓手。培训后,吉林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启动《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试用工作,预计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用任务和情况反馈。
2018年以来,最高法院、省法院先后下发文件对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并要求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四类案件”在立案、庭审、合议、裁判等审判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为落实此项工作,我院制定了《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四类案件”监管工作台账,明确了法院各类审判和司法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强化审判职责任务落实。工作中,院庭长通过推送类案判决、典型案例、查阅卷宗、旁听庭审、监管审判流程运行、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情况、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会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四类案件”监管,起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通过软件系统的实际应用,可以实现对院庭长监督管理工作全程网上办理、智能留痕,促进了监管工作的深入落实。
摄影: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