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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典型案例】吉林中院:创建家事审判新路径 开创改革工作新局面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9-05-06 10:12:55 打印 字号: | |

吉林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第一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改革方式,树理念、建机制、转作风,尝试人性司法呼唤幸福归港,实施多元化解促进社会和谐,走出了一条“案结事了人和”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

强化物资经费保障,推进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让家事审判充满法治温情,让家事纠纷当事人缓解紧张和对立情绪,让亲人在法庭的氛围下缓和矛盾,让法庭的严肃性与家庭的温馨气氛有机结合,吉林地区两级人民法院融合家的元素,整合传统法庭、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功能,设立心理评估+家事调解+家事审判诉讼程序无缝对接的专门家事审判法庭。蛟河法院家事审判法庭2016年建成,具备审判法庭、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儿童守护区、单面镜观察室等多项设施。丰满法院承担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建设面积为550平方米、功能齐全的家事审判法庭已经开始建设。

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进全社会形成纠纷解决强大合力。吉林中院始终致力于构建一套符合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需要的家事调解制度,并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专业介入为基本原则,实现了诉调对接机制从单向输出向多元发展转变,诉前调解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纠纷解决由诉调对接模式向分层递进模式转变,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换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提升了家事案件审判质效。2018年,全地区法院审结一审家事案件4151件,调撤2754件,调撤率66.29%,一审息诉服判率达97.1%。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成效凸显。吉林中院召开吉林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自2017年10月1日起,吉林城区五个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统一由丰满区人民法院管辖。由全地区精心选调,按照1+1模式,配备五名员额法官、五名法官助理的家事案件审判团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0日,审结家事案件1746件,调撤1326件,调撤率75.9%, 上诉48件,一审息诉服判率96%,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成效凸显。

审判理念不断更新,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程序探索逐步推进。开展家事调查制度,家事调查员根据法官的指派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提高法官判断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冷静期制度,对于双方争执较大、一方不愿意离婚或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设置不超过3个月冷静期。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造成心理创伤的未成年子女等,适时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也为法官处理家事纠纷提供合理化建议。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在涉及离婚析产的案件中,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如果发现有填报不实的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法院与公安形成了预防和制止家暴的协调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人身安全保护。拓展家事回访制度,对设置婚姻冷静期的案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涉及父母子女关系修复的赡养案件、家庭暴力案件、未成年人矫正的案件等,定期进行回访。

下一步吉林市两级法院将强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吉林地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新局面,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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