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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到船营法院调研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作者:宣教处 于利涛 郭凯  发布时间:2019-10-17 14:38:4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升吉林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祥和的生产生活局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陪同中共吉林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来到船营法院,就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兴华及立案一庭、立案二厅、民一庭、办公室、宣教处相关同志参与了调研。

徐莉书记在认真听取了船营法院参会同志意见之后表示,这是一次很有意义、很有收获的调研会,船营法院参会同志的发言很有见地,大家很重视事先做了认真的准备,从不同的角度分别讲述了自己观点,对调研组启发很大、收获也很大。

徐莉书记同时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负起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

座谈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表示,在全市法院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之际,人民法院主动做好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正是法院人守初心担使命的生动诠释,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法院实际工作,妥善处理好预防和化解关系,按照“预防为主,惩防并用”的思路,在预防上下功夫,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永葆斗争精神,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切实把法院发展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姜富权院长指出,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一方面要加大对进入法院案件的化解,通过多元主体、多元方法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化诉源治理;另一方面,要发挥法院功能延伸的作用,就民转刑案件、一房多卖、非法集资、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调研,汇总相关数据,给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要协同社会各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预防工作。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将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全市法院将增强使命担当,强化宗旨意识,用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来执法办案,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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