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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对吉林中院司法救助金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立案二庭 孙茂明  发布时间:2019-08-27 14:47:27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吴沫处长带领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对吉林中院司法救助金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兴华,立案二庭负责人和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同志陪同检查。

 

孙兴华副院长向市委政法委检查组详细介绍了我院2015年以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二是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工作建议。

 

市委政法委检查组听取孙兴华副院长的工作介绍后,查看了2015年以来司法救助资金发放记录,检查了救助案件卷宗材料。执法监督处吴沫处长对吉林中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吉林中院对司法救助工作非常重视,严格审查把关,案件报送质量高,严格按照程序发放救助资金;救助案件台账清晰,卷宗整理规范,内容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基层法院报送救助案件卷宗不规范的问题,吴沫处长要求吉林中院加强督导,及时跟进检查,制定救助案件卷宗装订细则,规范卷宗整理。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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