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在本院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规范指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整治不规范行为,结合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将突出问题罗列出来,重点整改,坚决不允许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执法不文明以及庭审不规范、不廉洁等重点问题,制定了《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等行为规范,统一细化规范审判行为标准。主动把专项整治活动融入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巩固拓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发展和“加强管理年”活动之中。
二是深化查摆整改。全体干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并结合党支部深入进行了一次对照自身找差距,进一步提高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的思想认识,从自身做起,重点整治服务窗口等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我院细数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涉及三项管理方面的问题15个,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各部门和分管院领导进行对照认领,建立了问题台账,做到了共性问题集中解决,个性问题专门解决。
三是加强督导问责。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落实到实处,坚持把督查问责纳入整治活动中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 等司法不廉行为。
四是突出效果导向。建立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分阶段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估工作。充分收集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和评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我们针对搜集上来的50条意见建议总结出的15个问题,组织专门人员清理三项管理制度,对庭审活动、发改案件、裁判文书、卷宗评查不规范等审判管理问题召开了丰满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议和对长期未结案件调度会议,各部门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建立清单台账,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
通过本次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活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思想大解放为起始点和突破口,对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进行再审视再完善再深化,对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进行再对标再校正再提升,解放思想、奋勇争先,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以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助推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