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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民生安居乐业 保金融健康发展——昌邑法院开展 “夏日闪电”执行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19-08-06 14:09:04 打印 字号: | |

昌邑法院积极响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号召,为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换挡提速,深入开展“夏日闪电”活动,仅七月份,就全口径执行结案333件,申请标的额2.18亿,实际到位标的额1.14亿,实际到位率52.3%。昌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不畏酷暑、身体力行践行着“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一)

攻坚执行难——攻克一起最高院、省高院挂牌督办的执行回转腾退案件。2019年7月8日,该起历时十年之久的激烈信访积案终于执行完毕。

2003年11月,吉林市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用其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宜山路江城锯片厂院内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吉林市维军阻燃灭火材料有限公司向陈某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接受强制执行公证。借款期限届满后,因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未按约定还款,2004年4月陈某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2005年5月陈某实际取得案涉房屋及土地的使用权。后因执行依据被公证机关主动撤销,中信公司于2012年9月向我院申请执行回转。期间因有多家司法机关和上级机关介入调查、协调该案,遂对此案是否适用执行回转,各方意见莫衷一是,使得案情变得格外复杂。双方当事人为使自己的意见能够得到支持而分别走上信访之路。最终,此案在省高院及市中院的具体监督指导和协调下,达成共识,为我院后续执行该案指明了方向。此后,我院毅然排除各方面阻力,坚定地按照上级法院的督导意见坚决执行,解决了来自多方案外人的各种异议等程序事项后,于今年初和六月两次向被执行人和房屋实际占有人发出腾退公告。陈某以其早于2010年就将该房屋出租给案外人邹某经营汽修厂,并签订了长达18年的租赁合同为由,主张履行不能。案外人邹某又以其承租场地后对案涉房屋进行改造、修葺和添附价值高达几十万元,提前腾迁损失巨大为由拒绝搬出。在我院执行局两次除权腾退公告均未收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我院迎难而上,毅然对房屋实际占有人邹某经营的汽修厂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在邹某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被驳回后,其以往强硬的态度有所缓和。2019年7月6日9时许,我院出动三台警车、十余名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对案涉房屋及土地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屋内添附物进行现场指认与确定。通过调解、协商,中信公司与邹某终于就房屋搬迁与相关添附物补偿问题达成一致,邹某的汽修厂于2019年7月8日在法院确定的强制腾迁日前自行腾退完毕。一起困扰我院十余年的老大难信访积案也终于在省高院部署的“夏日闪电”专项执行活动中圆满画上句号。

该案的顺利执结,极大地提振了我院执行干警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信心。对于拒不腾退的被执行人,我院将因案施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捍卫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尊严。


(二)

攻坚执行难——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拘传“老赖”12人,其中9起案件达成和解,3人被送拘留。

骆某、毛某等12人,于2008年-2013年间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数万元不等,均未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内偿还借款。经本院判决确认还款数额、进入执行程序后仍怠于履行还款义务,躲避银行、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是典型的“老赖”行为。在申请执行人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协同配合下,我院执行干警错峰下乡,先后到辖区双吉街道、孤店子镇、两家子乡等地将12名长期逃避躲债的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在执行干警的警示教育及劝导下,其中9人当天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作出还款计划,并实际履行还款9万余元。

对于此类案件,我院执行局负责人强调要在已有的协同配合机制框架下,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利用金融部门下属支行信贷人员地况熟、人员熟的优势,为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选择最优的执行方案,让那些有履行能力而又逃避执行的“老赖”无所遁形。


(三)

攻坚执行难——2019年7月30日,执行局干警闻警出击,成功将一名多次食言、正在饭店豪饮的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成功执结三起案件。

被执行人卞某分别于2017年4月份向申请执行人贾某、陈某租赁挖掘设备各一台,并签订租赁合同。但事后,卞某并未按合同约定向贾某、陈某支付租金,总额达二十余万元。后贾某、陈某将卞某诉至本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但卞某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依旧爽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7月30日中午11时许,申请执行人贾某偶然发现被执行人正在一家饭店与朋友豪饮,便打电话向办案法官求助,办案法官立即带队前往,在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饭店内成功将被执行人控制并拘传至本院。针对被执行人几次食言违约的情形,办案法官对其提出严厉警告并向其陈明利害,被执行人卞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积极向亲朋好友筹借现金4万元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提供财产担保作为后续履约保证,经办案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涉及该名被执行人的三起案件全部执结。

我院执行局负责人强调,对于试图利用和解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决不让执行和解制度成为他们的“拖字诀”与挡箭牌,要让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失信违法的成本,真正领悟到法律的威严。

 

(四)

攻坚执行难——攻克一起牵涉46名农民工的涉民生案件,成功查封被执行人四套房屋,并马上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让农民工兄弟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2012年,农民工王某、周某、李某等46人先后与被执行人陈某订立了劳务合同。从2014年开始,陈某拖欠上述46人劳务费共计87万余元。2017年春节前后,在当地镇政府的组织调解下,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曾先后两次达成和解协议,制定还款计划,但被执行人都拖延履行。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引起了我院高度重视,执行办案人传唤被执行人,责令其申报财产,在得知其名下有4套工程抵账房屋后,办案人立即向当地政府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财产线索核实后,办案人及时将4套尚未进户的房屋进行现场查封,并将于近期进行评估拍卖,办案法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受到农民工代表高度称赞。              

“切实解决执行难”既是新课题,也是新挑战。我院全体干警秉持“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的精神,以“夏日闪电”活动为契机,以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出发点,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换挡提速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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