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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9-07-23 15:18:52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新建成的丰满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建设面积550平方米,共进驻37名工作人员,承担城区(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和高新区)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刘吉全、市政府副市长刘磊、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刘长木、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省高院、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和丰满区相关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陪审员和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市法院院长姜富权共同为法庭揭牌;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丽萍作表态发言。揭牌仪式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建萍主持。


自2016年吉林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以进一步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为基础,以进一步规范家事纠纷诉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抓手,以解决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与便民诉讼之间的矛盾为重点,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自2017年10月探索吉林市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果。今天,丰满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顺利落成,标志着我市家事审判改革取得实质性重大突破、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2017年,吉林中院在强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发现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加剧、资金投入过大、制度建设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亟需制定相关制度予以解决,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设想已成为切实所需。经吉林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报请省高院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吉林城区五个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统一由丰满区人民法院管辖。当时没有独立的办案场所,只有3名员额法官、4名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改革重任。


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设想之初,吉林中院党组便预测到集中管辖制度优势与便民诉讼理念的冲突。本着让人民群众满意,有利于纠纷化解的原则,多措并举化解矛盾。建立独立的家事审判法庭。在远离丰满区人民法院本部,在位于交通便利的市中心的新建家事法庭。自今天起,功能齐全、体现全新家事审判理念的家事法庭正式投入使用。城区家事案件跨域立案制度。为方便家事案件当事人起诉和立案,吉林中院出台《吉林市城区基层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跨域立案制度实施细则》,在城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窗口并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健全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制度。在市中院的协调下,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城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悬挂标识并确定巡回审判时间表,同时采取与入村入户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制度。通过以上举措,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吉林中院党组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理念的指引下,如今,自全地区精心选调,按照1+1模式,配备五名员额法官、五名法官助理的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已积极投入工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由家事案件分流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队伍已在规范的调解流程下充分发挥作用;包含家事调查、心理咨询、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的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已规范运行;集立案、调解、审判、安保等功能为一体符合家事审判理念要求的家事审判法庭正式投入使用,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城效凸显。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丰满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2144件,调撤1589件,调撤率74%, 上诉53件,一审息诉服判率97.5%。

 
责任编辑:郭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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