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丰满法院对李心、于天航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心等5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刑期。此次公开宣判,再次彰显了丰满法院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心纠集于天航、谭博轩、周杰、王新章形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暴力和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恐吓他人、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心等5人有组织的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李心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于天航、谭渤轩、周杰、王新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判处主犯李心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分别判处于天航、谭渤轩、周杰、王新章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丰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快速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特别对组织、策划、领导等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坚决打击不手软,努力用扎实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