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管理年”督查通报反馈的问题,磐石市人民法院“加强管理年”领导小组于7月1日至7月2日,对全院及下辖基层庭室开展了自查工作。
“加强管理年”领导小组从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方面入手,结合“加强管理年”督查通报中的问题反馈,对全院的审判工作、安检工作、卷宗存放、办公室内务、人员出勤以及文化布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庭室或部门负责人落实改正。
通过自查工作,“加强管理年”领导小组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思想懈怠。全院干警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杜绝得过且过、麻痹大意的思想态度,用思想指导行动,全身心投入到“加强管理年”活动中来。
二是深入自查自摆,严肃整改落实。各庭室、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加强管理年”督查通报中的问题反馈进行自查自纠,并且善于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庭室或部门负责人要有足够的重视,以严肃、端正的态度迅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问题过程中存在的拖延、敷衍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复。各庭室、各部门要合理制定自身管理规定,建章建制,做到规章制度上墙上心。对于改正过的问题,更要严防死守,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