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审判业务部门:
按照我院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工作推进部署,6月3日审管办组织开展了裁判文书网上签批和电子盖章、打印相关培训。拟定于6月10日正式启用结案裁判文书的网上审批、电子盖章、打印相关工作。为规范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校对排版格式。案件承办人提交结案文书在审批盖章前,应对文书排版格式进行确认,推荐使用聚法云体检系统、华宇裁判文书校对系统进行文书“一键排版”。文书印刷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文件,第八项印刷标准掌握。
2.规范文书审核流程。由案件承办人应用文书智能生成系统或自行制作结案文书,并上传办案系统,必须通过办案系统提交文书盖章、打印申请,明确打印份数。由合议庭审判长进行网上审批确认,审批后文书提交至文印室进行电子盖章。电子印章为法院院章和“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印章。电子盖章后,文印人员将打印文书传输至装订一体机打印装订。裁判文书网上审批要求实现全程记录留痕。
6月10日后,所有裁判文书盖章、打印都要通过办案系统进行网上审批,其他渠道提交的各类诉讼文书文印室不得盖章、打印。审管办将对网上审批、电子签章情况记录定期进行抽查。裁判文书网上审批、盖章、打印不包括执行结案文书,执行结案文书仍按原渠道盖章。
各业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审批流程或技术问题,可联系审管办、技术处协调解决。
联系人:审管办高亮,联系电话6159。
华宇驻地运维王晶宇,联系电话6911。
审管办、技术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