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度,龙潭法院做到“四个到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思想意识认识到位。院党组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科学谋划、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落实具体措施。截至目前,该院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7次,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以及多次线索排查会、中层以上干部专项推进会议。成立龙潭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刑庭、法警大队、政治处、信访办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组建审判团队到位。龙潭法院成立专门的合议庭,涉黑案件由主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作为审判长,涉恶案件由刑庭庭长作为审判长。要求所有刑事法官认真学习和研究涉黑案件的相关刑事政策、法律、司法解释、纪要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三是普法宣传行动到位。多种方式宣传力求全覆盖。今年以来,龙潭法院共制作宣传展板2块、1个大型永久性标语,印制宣传单1200份,形成强大的扫黑除恶宣传攻势,调动起辖区人民群众积极性。同时,该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三走进”活动,走进吉林石油化工学院、吉林市第十六中学和龙潭区新吉林街道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宣讲,宣讲内容围绕“扫黑除恶”的具体含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我省重点打击的十大黑恶势力等内容,并将扫黑除恶工作与校园环境、街道治理工作相结合,让广大师生和群众们对扫黑除恶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增强了基层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是部门联动配合到位。法警大队、政治处、信访办等各部门给予大力持和配合,制定扫黑除恶工作预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