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坚持依法审理,保证办案质量
我院受理了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三起。其中,第一件已审结,经审理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第二件已审结,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第三件经公检法会商研究合议,不属于涉恶案件,按照一般刑事案件审理。
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
我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历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细致排查,梳理出了57条涉黑涉恶线索,并经龙潭区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核查登记9条线索。
三、强化部门联动
对即将起诉到我院的涉黑案件,我院加强了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案件,且由主管刑事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日红审理涉黑案件,资深法官郑卓审理涉恶案件。
四、积极落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涉及的问题,我院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原则,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细化责任清单等方式,目前已完成了阶段性整改。